01 洁净手术部装饰装修
02 洁净手术部得布局设计要求
手术部用房位置和平面布置,应符合《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中下列要求:
1.手术部应自成一区,宜与外科护理单元邻近,并宜与相关的急诊、介入治疗科、重症监护科(ICU)、病理科、中心(消毒)供应室、血库等路径便捷;
2.手术部不宜设在首层;
3.平面布置应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区要求;
4.入口处应设医护人员卫生通过,且换鞋处应采取防止洁污交叉的措施;
5.通往外部的门应采用弹簧门或自动启闭门。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中指出洁净手术部平面布置要求:
1.新建洁净手术部应避开污染源。
2.洁净手术部不宜设在首层和高层建筑的顶层。
3.洁净手术部应独立成区,并宜与其有密切关系的外科重症护理单元临近,宜与有关的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中心、输血科等联系便捷。
4.洁净手术部平面必须分为洁净区与非洁净区。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前的联络必须设缓冲室或传递窗。
5.负压手术室和感染手术室在出入口处都应设准备室作为缓冲室。负压手术室应有独立出入口。
6.当人、物用电梯设在洁净区,电梯井与非洁净区相通时,电梯出口处必须设缓冲室。
7.洁净手术部不宜有抗震缝、伸缩缝等穿越,当需穿越时,应用止水带封闭。洁净手术室内不应有抗震缝、伸缩缝穿越。
洁净手术部的工艺流程
03 洁净手术部的平面类型和布置
洗完手的医生和护士以及灭菌器材,都从中央清洁侧进入手术室,手术后则从反对侧(外周走道侧)离室。病人的手术室出入则都从外周走道侧进行
由升降机或电梯运来的灭菌物品,通过中央厅送入各个手术室。在中央厅里面工作的人员则必须进行洗手和换衣后进入其中。其他的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病人都从外周走道侧进入和离开手术室。使用后的器材则由外周走道侧搬出手术室。
平面布局大致上与中央供应型几乎相同,只是手术室周围的灭菌器材,洗手医生、护士等工作人员、病人的流向正好相反。
从防止感染的观点出发,使用后的被污染器材、浓盆吸引瓶等的处理被认为 最为重要。将使用后的器材和手术室中所产生的废弃物由 外周走道侧送出。其他的任何器材、工作人员、病人等的出入则全部由中央侧进出入。这种平面型我们称之为外周回收型。(目前国内使用最多的平面类型)
污物回收型
此类型则是,无论是病人,工作人员还是器材的流向都单方向进行,不允许逆向。不允许气流从清洁流向非清洁区。
单向通过型
04 主要功能用房设置及用途
每间洁净手术室配备的与平面布置和建筑安装有关的基本装备,宜符合表 6.0. 1 的规定。
手术室计时器宜兼具麻醉计时、手术计时和一般时钟计时功能,应有时、分、秒的清楚标识,并宜配置计时控制器;停 电时应自动接通自备电池,自备电池供电时间不应低于10h。计时器宜设在患者不易看到的墙面上方。
医用气源装置应分别设置在手术台病人头部右侧麻醉吊塔上和靠近麻醉机的墙上,距 地高度为1.0m~1.2m,麻醉气体排放装置宜设在麻醉吊塔(或壁式气体终端)上 。
观片灯联数可按手术室大小类型配置,观片灯或终端显示屏宜设置在主刀医生对面墙上。
器械柜、药品柜宜嵌入手术台脚端墙内方便取用的位置,麻醉柜宜嵌人手术台病人头部墙上方便操作的位置。
1)更鞋、护士台、鞋柜(自动发鞋机);
2) 男、女更淋:更衣淋浴在医护通过前区(100人以下每20人设置一间卫生间、100人以上每25人设置一间);
3) 护士长办、主任办、麻醉主任办公室:一般12-15㎡;
4) 会议示教:示教室一般配合数字化手术室使用;
5) 值班:根据院方需求一般二到四间(男、女、麻醉值班、医生休息等);
6) 备餐间:在公共区域,与餐厅通过传递窗连接;
7) 餐厅:医护就餐;
8) 医生办:普通医生办公室;
9) 麻醉医生办:麻醉医生办公室;
10)净化机房:洁净手术室专用机房、一般在手术部上层;
11)库房:存放资料或者办公耗材;
12)空调机房:普通机房。
1) 换车:患者进入手术部需换床;
2) 谈话:手术过程中医生与患者家属谈话、手术切除标本家属查看;
3) 拆包:洁净物品进入手术部需拆除外包装、经过传递窗或缓冲进入;
4) 洁梯、物流系统:洁净物品由消毒供应进入手术部或者洁净物品由物流系统进入手术部,需配缓冲;
5) 护士站、中控室:护士站登记病人信息、接收变更人,中控室查看手术部监控;
6) 洁净库房:麻醉库、药品库、无菌物品库、一次性物品库、仪器间等;
7) 麻醉、复苏:患者麻醉及复苏使用,床位数一般大于手术室间数的一半。
1)洁具间:洁具存放;
2)污梯:大楼整体污梯;
3)污物暂存:根据手术室大小设置、一般设置点距离污梯较近;
4)污洗:部分物品需提前清洗;
5)应急洗消:用于腔镜等物品的清洗,与洁净走廊物品暂存间通过传递窗相连。
参考文献: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